人權政策

人權政策

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全體同仁、客戶及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生合生物尊重並遵循國際公認人權規範/原則,包含《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聯合國全球盟約》、《國際勞動組織》基本公約的核心勞動標準與當地法令規範制訂人權政策,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並使公司內、外部成員均能獲得合理、平等與有尊嚴的對待。

 

生合的人權宣言如下:

 

一、多元包容與平等的機會

不因個人性別、種族、階級、年齡、婚姻、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容貌、五官、身心障礙等,有任何差別待遇之語言、態度及行為,共同致力營造一個有尊嚴、安全、平等、免於歧視與騷擾的工作環境。

 

二、禁止強迫及強制勞動
尊重員工意願,禁止強迫勞動。

 

三、禁用童工
僱用標準符合當地法規最低年齡限制。

 

四、合理薪資及工作條件
依法令規範提供員工合理薪資及相關福利條件。

 

五、健康安全職場
建構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共同降低職場安全衛生風險,促進員工身心健康,達成工作與生活平衡,詳如「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相關說明

 

六、和諧勞資關係
提供多元、開放的溝通管道,定期召開勞資會議,致力促進勞資雙方和諧,營造良好勞資關係,有效調解意見差異。

依據本公司人權政策推動之各項具體管理方案如下:

 

項目 方案
多元包容與平等的機會
  1. 遵循當地政府勞動法令、國際規範及《生合生物人權政策》、《生合生物科技(股)公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落實內部相關法規。
  2. 提供員工性別平等與多元化的工作環境,秉持開放、公平的原則,不因個人性別、種族、階級、年齡、婚姻、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容貌、五官、身心障礙等,有任何差別待遇之語言、態度及行為,共同致力營造一個有尊嚴、安全、平等、免於歧視與騷擾的工作環境。

禁止強迫及強制勞動 遵循當地政府勞動法令、國際規範及《生合生物人權政策》,尊重員工意願,禁止強迫勞動,並設置有申訴管道。
禁用童工 生合生物依照工作規則第二十六章不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
 合理薪資及工作條件
  1. 依法令規範提供員工合理薪資,並依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2. 以安定員工生活,增進工作效能為前提,提供各項福利措施。
健康安全職場
  1. 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為管理目標。
  2. 推動持續改善專案。
  3. 以健康檢查結果及工作相關因素資料分析,對特定族群進行分級追蹤管理,預防潛在健康風險。
 和諧勞資關係 提供多元、開放的溝通管道,定期召開勞資會議,致力促進勞資雙方和諧,營造良好勞資關係,有效調解意見差異,並將會議記錄公告於佈告欄,確保意見充分溝通。

 

員工族裔指標:

 

類別 佔全體員工比例(%) 占管理職級中比例(%)
中華民國籍 99% 100%
外國籍 0.9% 0%
原住民 0% 0%

 

女性多元化指標:


指標 百分比(%)
女性佔總員工(%) 52.4%
女性佔所有主管(%) 41.2%
女性佔基層主管(%) 45.8%
女性佔高階主管(CEO)(%) 30.0%
女性佔可創造營收之單位(%) 73.9%
女性在STEM(科學、科技、工程、數學)相關職位(%) 66.7%

 

其他多元化指標:


類別 占全時員工當量(FTEs)比例(%)
身心障礙人士 0.5%
全體員工 按年齡分群:<30歲 22.6%
按年齡分群:30~50歲 69.7%
按年齡分群:>50歲 7.7%
總計 100.0%


薪酬平等:

本公司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並根據行業標準、市場行情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具有競爭力的薪酬政策,將企業營運績效回饋予員工,確保公司能夠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薪酬政策說明:

一、外部競爭力:根據外部市場變化和企業發展需要,定期審查和更新薪酬政策。

二、內部公平性:定期評估和審核公司內部的薪酬結構,確保所有員工的薪酬待遇公平、透明,並根據需要進行調整。

三、平等的權利:薪酬核定是根據員工的學術背景、專業經驗和績效等因素核定薪酬,核定過程中不因員工的性別或族群而產生差異。

 

 

  112年
女/男(男性=100)(%) 83%
兩性差距(男-女)(%) 17%

 

說明:

  1. 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由平均時薪計算;平均時薪=經常性薪資+非經常性薪資(含加班費)/總工時。
  2. 兩性平均時薪之差距(%)=(1-女性占男性平均時薪比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