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成員
- 本公司一一二年臨時股東會選任董事任期自112年11月2日至115年11月1日,成員由九席產業經驗豐富的董事組成,設有四席獨立董事,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應設席次。為強化管理機能,於董事會下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均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陳國雄、區少梅、查名邦及賴冠攸獨立董事),四席獨立董事分別跨足財務會計、經營管理、法律領域及研究,具備執行職務所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本公司楊連傳董事長具經營管理能力,與營運判斷經驗豐富,領導公司、股東獲取最大之股東權益。個別董事成員簡歷及其權責請詳董事介紹。
本公司認為有效的董事會運作是永續經營的根基,董事會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於核准公司營運計畫、擬定盈餘分配、核定內部控制制度、核定各項重要管理辦法,如:取得或處分資產辦法、通過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等重大營運項目、經理人之任免、財務會計及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監督公司營運管理階層該信理及其化依然照法令及股東會決議試予之職權:其次,本公司董事長楊通傳先生帶領經營營團隊,維持良好的溝通管道及良性互動,指導公司業務之執行及重大決策之決議,以確保公司發展及保障股東權益。本公司訂有「董事選任程序」規範全體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另制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就董事會及個別董事成員績效予以評估,參酌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與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 多元化政策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本公司已通過「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在第20條「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訂有多元化方針。敘明董事會成員組成應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地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專業知識與技能(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等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兩大面向。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及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除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執行選舉事宜外,亦叙明各候選人學經歷資料供股東參酌;為達成董事會成員多元性的目標,董事會提名之候選人,更遵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 多元化落實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為9席董事(含4席獨立董事),多以與本公司產業或經營業務相關之經驗為主要考量,整體而言已具備營運判斷、會計及財務分析、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及決策能力,具備產業經驗和專業知識,並跨足多項產業領域且有互補能力。另就董事會成員皆為本國籍,其中1席為女性,就年齡分布區間觀之,多介60~70歲之間。本公司董事會具有多元化面向、互補及落實情形。未來仍是董事會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調整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與技能等二大面向之標準,以確保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 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會由9席董事組成,包含獨立董事4席占比為44.44%,皆為第一次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強化公司治理。各董事間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系之情形為3人,未有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及第4規定情事。此外,本公司獨立董事資格條件均符合本公司期望,並展現專業特質,因此本公司認為所有獨立董事均為獨立於本公司之外部人士。
一、功能性委員會
董事會下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陳國雄、區少梅、查名邦及賴冠攸獨立董事),四席獨立董事分別跨足財務會計、經營管理、法律領域及社會研究,具備執行職務所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二、董事會出席情形
董事會任期:112年11月2日至115年11月1日,112年度開會3次、113年度迄今開會6次(A),董事及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数(A) | 實際出席率(%,B/A) |
董事長 | 楊連傳 | 6 | 0 | 100 |
董事 | 楊三連 | 6 | 0 | 100 |
董事 |
兆樫投資股份有限公 司,代表人:楊川賢 |
6 | 0 | 100 |
董事 | 劉招明 | 4 | 2 | 67 |
董事 | 蔣江水 | 6 | 0 | 100 |
獨立董事 | 陳國雄 | 6 | 0 | 100 |
獨立董事 | 區少梅 | 6 | 0 | 100 |
獨立董事 | 查名邦 | 5 | 1 | 83 |
獨立董事 | 賴冠攸 | 6 | 0 | 100 |
三、酬金政策與績效連結
本公司董事執行公司業務時得支給報酬,其金額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此外,參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進行內部績效評估,就辦法內評估項目如: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職責認知、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綜合考量後,將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個別董事薪資報酬之參考,給予合理的報酬,並依公司章程規定,授權董事會參酌業界水準支給;此外,如當年度公司有獲利,依公司章程規定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獨立董事不參與董事酬勞分派),實際提撥比率及金額,則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酌經營績效提出建議後送董事會決議;至於獨立董事則由董事會議定給予定額之業務執行費用,而不參與公司獲利時之酬勞分派。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董事長 | 楊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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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楊三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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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蔣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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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劉招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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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兆檉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楊川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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